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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长江三角洲苏浙皖赣沪 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行动纲领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有效履行质量技术监督服务经济、保国安民的职责,争取在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交流,形成统一、开放和有序竞争的大市场,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城市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做出新贡献。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本着“服务经济、加强合作、深化互认、促进发展”的原则,在总结前三年长江三角洲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工作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在质量、标准、计量、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认证认可、打假治劣等工作领域提出如下十条合作互认行动纲领:

      一、统一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工作协调,加强地区间协作,建立快速协调的有效工作机制。2006年联合组建质量合作互认工作协调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四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轮届担任,并设立地方相应工作小组,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和协商处理有关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二、统一进行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和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工作,逐步形成长江三角洲地区质量状况与贡献率等综合质量分析报告。结合各地实际,按照“稳步推进、先易后难、分步开展、统一测评”的原则,有重点地选择一些主要城市(区)统一进行测评,力争三年内,有60个省级和地市级中心城市(区)逐步列入定点测评城市,并适时公布中心城市(区)的质量竞争力指数和排行。

      三、统一开展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和现代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测评活动,逐步建立四省一市主要产品与服务用户满意度指数对比数据库。力争三年内,有20大类中国名牌产品和20个现代服务行业列入定期测评跟踪范围,并适时公布相关测评数据,不断提高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用户满意率、市场竞争力和现代服务业整体服务质量水准。

      四、统一举办庆祝世界标准日高层论坛,加强地区间标准化工作的合作认证。按照“联合举办、轮流承办”的方式,围绕世界标准日主题,交流地区间实施标准化战略情况,并协调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制定与实施以及省际间旅游服务、现代物流、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领域的联动与合作。力争三年内,实现省际间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的互认和互通。

     五、统一重点企业产品品牌的扶持保护目录,促进各地整体竞争能力提高。凡属目录中的产业及品牌,优先列入中外品牌保护协作网,在其跨省建厂、合资合作生产、异地经营销售以及品牌推荐、保护等方面,实行无差别指导和服务,同时,实行省级以下免于监督检查和跨省异地优先保护,对涉及其质量问题或案件等则按照“先属地告知、后协商处理”的原则进行就地解决。通过重点扶持与保护,力争三年内,在四省一市形成10余个中国世界名牌产品、500余个中国名牌产品、1000余个国家免检产品以及1500余个省级名牌产品和500余个省级重点保护产品。

     六、统一地区间打假治劣行动,提高综合打假效能。2006 年成立质量技术监督联手打假特别行动小组,有四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领导轮流担任组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和活动,组织对口学习考察,加强信息交流与互通,对联合打假、专项整治以及异地协查进行综合协调,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每年围绕重点行业及产品以及区域性、倾向性制假售假活动开展联合打假行动。优化12365投诉功能,实行举报与执法联动机制,力争做到异地举报、投诉以及跨省维权等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七、统一地区间计量器具和人员管理,整合计量资源,打造区域计量服务体系。2006年起,共同建立长江三角洲地区计量专家和评审员队伍,力争三年内,形成100余名计量专家和500余名计量评审人员,实现地区计量专家资源共享。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通报和互认制度,探索实施国家重点管理目录外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结果互认办法,对省级颁发的计量相关技术人员(检定、校准、出厂检验)资质予以认可。

     八、统一规划质量安全监管合作互认联动体系,努力打造放心市场和平安社会。围绕食品、农副产品以及特种设备等重点项目,力争三年内,制修订1000件农业地方标准,促进地方标准的协调一致。初步建立地区食品生产、特种设备的协管机制和网络。鼓励和支持企业推行认证,力争有3000余项农产品通过国家无公害、绿色以及有机农产品认证。有条件的稳步推行农产品标识和重要产品、特种设备电子标签等管理与互认制度。

     九、统一制定技术服务市场规则,促进地区间质量技术机构和检验、校准、监理、认证等中介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打造统一、开放的技术服务市场。力争三年内,四省一市有80%以上相关机构和组织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数据互认,部分机构开展跨区域项目合作。积极拓展质检机构新的比对产品范围和项目,共同提高检验水平。扩大工程设备监理合作范围,在机构、人员、资质、项目以及信息等方面鼓励省际紧密合作。共同开展质量认证相关机构诚信创建活动和联合检查执法活动。

     十、统一设立和开通质量合作互认网站专栏,加强相关信息的链接、互通和统一发布。成立质量信息共享工作小组,负责总体规划、目录确定、协调和建设。2006 年在四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统一开辟质量互认专栏,设立企业服务台,及时发布合作互认相关政策、标准和互认程序、项目以及重大活动等信息。进一步整合企业质量档案资源,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模式,试行建立质量黑名单通报制度,力争三年内,主要企业的质量档案建档数达到3万家以上,逐步建立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企业质量信用体系。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2006年全国质量月
 
  主办单位: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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